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25日至28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
1、时间:2016年8月29日-31日上午7:30。
2、地点:另行通知。
3、标准:参照征兵标准执行。
4、费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达体检医院后直接以现金形式交给医院。
体检人员须提供《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按体能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参加长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集训。
七、纪律与监督
市消防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14]19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伙食及住宿。
九、本次招录政策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 督 电 话:、
原标题:长沙市201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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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一览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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