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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绥阳县招聘专职一村一警务助理人员11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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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11:11:25| 来源:绥阳县门户网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同一村报名人数与职位不足3:1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时;

(二)考试地点:各乡镇确定;

(三)笔试内容:包括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政审、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三)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不能饮酒、吃辛辣食物、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用专职“警务助理”人员,由各镇村(社区、居)和各派出所在拟任“警务助理”的行政村公示5天。

九、招聘

公示期间无任何不良反映的拟招聘专职“警务助理”人员,由各派出所汇总后报各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办理招聘手续。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

十、待遇及管理

“一村一警务助理”初聘待遇参照初任村干部副职待遇标准执行,并建立与村干部同等的待遇增长与考核奖励机制。按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一村一警务助理”要严格遵守县公安局相关管理制度和各镇乡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纪律,并在派出所直接领导下配合社区民警开展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取消录聘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此次招聘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阳县“一村一警务助理”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绥阳县就业局)

报名联系电话:(绥阳县公安局)

原标题:绥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一村一警务助理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绥阳县招聘一村一警务助理职位表

2016年绥阳县招聘一村一警务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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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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