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三)面试成绩于2016年7月8日在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同时根据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7个工作日后在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考察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纪检组(028)
十二、其他事项
(一)复习参考资料:
《宪法》、《看守所条例》、《拘留所条例》、《禁毒法》、《保密法》、2016年1月到5月《时事政治》。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028)、(028)
原标题: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监所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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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监所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相关附件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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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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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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