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30人(含30人)直接进行面试;如体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超过30人(不含3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8名进入资格复审,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选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方法另行发布。
(六)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为:
咨询:(上派镇组织办)
监督:(县纪委)
考务:(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肥西县2016年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2016年肥西县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表
2、2016年肥西县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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