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等(中专学历需带报到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
4、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红色)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范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7、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报名当天发放。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满分都是100分,各占5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一)面试。 6月9日,在祥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面试。
(二)体能测试。6月11日,组织开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3000米跑,四项各占25分,体能测试地点与方法由范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实施。
考试成绩在范县网、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考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可以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梯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岗前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合格者试用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一次合同期限3年,到期自动终止合同再续签。
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家庭条件为贫困户者优先聘用;个人是退伍军人者优先聘用。
八、工作性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主要职责任务是做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备、灭火救援等工作,要求政府专职队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良好品行。要求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严格的纪律观念,试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每月安排调休)。不适应者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保险)按照不低于同类岗位工资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范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范县公安消防大队
范县祥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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