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梓潼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各一份,以及本人自荐书(1000字以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报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最低不能低于2:1,否则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5月13-14日带报名材料原件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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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在2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遴选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公告由梓潼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 (司法局纪检组)
(县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梓潼县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司法助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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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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