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政治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三)面试
进入笔试人员一律参加面试,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成绩相同者,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七、体检
面试后,根据考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公安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报到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经岳池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九、有关待遇
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岳池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执行,各项保险由岳池县公安局和本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岳池县公安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 (岳池县公安局纪委)。
十一、本公告由岳池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岳池县公安局政治处)。
原标题:岳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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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rar
岳池县公安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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