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
(一)体能测试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县公安局负责所有职位的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开始;体能测试地点待定;体能测试内容:4×10米往返跑、1000米(女子为800米)、立定跳远、府卧撑(女子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聘用职位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到1:2及以上,则按1:2比例参加面试,若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2比例,成绩合格,则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指导。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考生于2016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体检
(一)各招考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以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当地“二·甲”(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某职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体能考核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核,由各考生所在部队或其主管部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十、聘用审批
(一)经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外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二)被聘用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送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基本参照公安机关工勤编制工资待遇。具体执行标准以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为准。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应急处突特战队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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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应急处突特战队员岗位一览表
2016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应急处突特战队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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