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1、体能综合测试占总成绩的30%。
2、按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综合考核。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标准参照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组织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从该职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木乃县政府网及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七天公示。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职位代码为06的其工资待遇为2944.05元:职位代码07的工资待遇为1744.05元;其他职位工资待遇1800元,以上工资待遇为实发工资,县财政承担社会保险五金。
五、聘用和考核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协议每年一签。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管理,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续签协议。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薛学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宋书民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吾拉力别克 县公安局政委
石 颖 县组织部副部长
李凤梅 县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杨秀芸 县公安局政工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办公室主任潘智芳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原标题: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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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
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 3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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