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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3-07 17:45:14| 来源:乌恰县人民政府

(七)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2016年3月31日。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5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于2016年4月6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档案在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留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内容为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举报电话:0908—(克州监察局)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

报名联系人:赵小翔

宋 魁

报名咨询电话: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6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表.xls

2、2016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报名表.xls

3、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doc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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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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