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要求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区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开始查询笔试成绩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3月25日18时起查询,报考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地区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需于2016年3月28日18时前到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自行承担。进行面试确认时,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面试地点
阿克苏市教育路7号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5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统一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由各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方法、测评标准按《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4)。
3、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考试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现场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5)执行。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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