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6年3月25日18时起。
(五)面试时间
2016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下午15︰30时。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3月26日18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六)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2016年4月6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面试结束后通知
(七)体检时间
2016年4月7日(体检工作安排于4月5日18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八)考察时间
2016年4月11日-4月17日。
(九)公示时间
2016年4月20日18时-4月26日18时。
(十)公布聘用通知时间
2016年4月27日18时起。
(十一)上岗时间
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考试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分配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通过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地区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微信公共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6日-3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3月14日(每日北京时间10:00-19:00)。
3、报名地点: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4、联系人:周建峰 联系电话:
5、报名需带材料:《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工作同报名工作一并开展。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现场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
7、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于2016年3月18日—3月19日到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8、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见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9、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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