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审
政审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政审内容: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毕业证及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的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3月4日。
网络报名:3月7日10:00--3月13日18:00。
网络缴费:3月7日10:00--3月14日18:00。
打印准考证:3月17日10:00-3月19日24:00。
(二)笔试:3月20日(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3月23日 18:00。
(三)资格审查:3月25日- 3月26日。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18:00。
(四)面试:3月31日。
(五)总成绩公布:4月5日 18:00。
(六)体能测评:4月6日。
(七)体检:4月7日。
(八)政审:4月13日-4月17日。
(九)公示:4月18日-4月26日。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者应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能携带相关证件或未能按时参加的,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安消防支队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6
1.《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3.《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
4.《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政审表》
5.《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6.《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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