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4日-18日。
4、报名费和笔试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科。
5、对于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申请,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专业可查阅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侧重考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统一命制,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5分。
(3)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在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成绩加5分。有服务期规定的,加分必须满足以下工作年限: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3月23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查询。
5、面试入闱的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5日—3月26日
2、资格审查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伊宁市斯大林街西路21号,原水上餐厅,市内乘坐8、9、10路下车即到)。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考生近期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②.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③.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附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3、面试结束后,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和伊犁消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由各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体能测评
1、面试通过者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任何一项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科目,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考试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时间:3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另行通知。
2、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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