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分对象及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现在汝州市任职连续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尚未就业的汝州籍退役士兵、在汝州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汝州市星级文明村(社区)的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原汝州市社会治安巡防队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
(四)特殊技能、体能测评(仅限警务辅助特勤岗位人员)
按散打、武术等特殊技能报考者先进行特殊技能测评;后并与其他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体检。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考试到低分按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汝州市社会治安辅助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 1:1 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考试至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必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类职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通知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聘人员在上岗前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情况续签或解聘;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汝州市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聘用人员应服从市公安局的岗位安排。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汝州市现有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需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此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监督电话:0375—(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0375—(市公安局政治处)
原标题:汝州市2016年公开选聘警务辅助及特勤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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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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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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