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录程序
1.报名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局组织报名工作。
2.资格审查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谈初步人员名单,报州选调、招录特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考试到低分,按选调后剩余名额的1:1.5确定面谈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人员。
3.面谈
面谈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公安局组织实施。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谈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5.体检
按选调后剩余名额的1:1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局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征求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委会)、公安机关、综治、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7.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招录特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审定。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宜
申请选调人员请于3月4日上午前将单位签署意见的个人申请及基本情况报市人社局四楼公务员科。
联系人:许孟义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2016年伊犁州公安机关选调、招录特警的公告
中共奎屯市委组织部 奎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奎屯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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