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审(1月18日至1月22日):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上午9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3、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2016年1月24日至2016年1月26日,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4、体检:2016年1月27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由县公安局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500元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2个月,月薪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结束被正式聘用的,按20%标准补足聘用人员前两个月工资并补交“五险”,此后,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原标题:麻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公告
麻江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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