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周村公安分局和周村消防大队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公安协警、消防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分别由周村公安分局和周村消防大队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年度内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省政府公布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社会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招聘人员按比例分别承担。招聘人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招聘人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周村区人社局
周村公安分局
周村消防大队
原标题:2016年周村区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消防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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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周村区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消防协管员报名表.doc
2.2016年周村区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消防协管员诚信承诺书.doc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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