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不合格的职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考核对象须提供无犯罪、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未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三)考核不合格的,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派遣通知1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二)考试成绩、加分、面试、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提醒考生及时关注。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和 “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五)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6年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11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7-03
03-27
03-20
03-08
03-07
03-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