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退伍军人70名,社会人员男性15名、女性1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退伍军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若有考核加分的,报名时同时申报,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8、加分条件:
(1)具备国家认可的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加3分;
(2)具备国家认可的机动车驾驶证书(准驾车型代号:A照加5分;B照加3分;C照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累计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权重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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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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