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利辛县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我县计划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90名、女性10名,男女分别招录),其中用于公安特(巡)警、交管协勤岗位和公安派出所协勤岗位、其他协警岗位共计154名(其中女性7名),用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岗位46名(其中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队退役人员和大专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身体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及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及无色盲;
9、男性身高1.62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两眼裸眼视力4.8以上(特警、巡警警务辅助岗位,身高1.75米以上)
10、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复员、退伍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7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利辛司法局网发布公告,利辛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12日至14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30分止。
2、报名地点:利辛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楼(地址:民安路老公安局院内)。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退伍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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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11-08
11-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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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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