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本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时至2015年12月31日17时;报名地点为:庐山西海管委会。报名人员登录九江市人才考试网()庐山西海管委会网站(),或登录九江市公安局网站(),下载《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考者还须携带户籍证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提供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庐山西海风景区组宣部、庐山西海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选调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报名人数在6名以内的,由庐山西海风景区组宣部、庐山西海风景区纪委、庐山西海公安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直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经中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委员会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报名人数超过6名的,由庐山西海风景区组宣部、庐山西海风景区纪委、庐山西海公安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再组织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专业知识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公安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专业进行,由庐山西海风景区组宣部、庐山西海风景区纪委、庐山西海公安局等部门,组织5人以上的考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将及时通知本人,并予以公布。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考试成绩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经中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委员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和庐山西海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监督
为了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庐山西海风景区组宣部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邀请庐山西海风景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负责解释。
人事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
监察电话:
原标题: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公开选调民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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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docx
2.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xls
中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委员会组织宣传部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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