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乡镇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
2、报名地点:府西街188号(原司法局三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的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序,《申论》成绩仍相同的增加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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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11-08
11-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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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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