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分条件
1.公安警察院校、政法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在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及以上的加2分,但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不得享受该项加分条件。具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另加2分。
2.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累积加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不上班),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威远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严陵镇西街)。联系人:滕涛,曾建军;联系电话:、。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员退伍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身高进行测量并审查以上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威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结果,从考试到低分按1:1依次确定拟体检人员。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低于本次参与面试人员总平均分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
面试地点:威远县第一初级中学(严陵镇中心街245号)
七、体检
由县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对拟聘用人员组织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及公示
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等额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互联网“威远县网上公安机关”网站(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因政治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九、临聘合同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政治考核合格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公安局与受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进行管理。
2.聘用时间为2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3.工资及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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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12
06-04
05-29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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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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