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县招聘办报名(设县防火办,县林业局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戴晓晖,联系电话:0797—。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2015年8月 18日至19日,地点:县林业局七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考官现场按百分制评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按聘用人数1:4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即报聘森林消防扑火队员40名,运兵车驾驶员12名,森林消防值班员4名。面试成绩不带入体能测试环节。
报聘运兵车驾驶员人员增加运兵车现场驾驶测试,森林消防值班员增加电脑基本操作测试,通过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本环节不设淘汰比例)。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县招聘办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政审。
由县招聘办组织,重点了解报聘者现实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六)体能测试由县招聘办根据天气情况具体再另行通知并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
1、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为5公里跑步,取成绩前十名为拟聘用人选;
2、运兵车驾驶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5公里跑步,取成绩前三名为拟聘用人选;
3、森林消防值班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5公里跑步,取成绩第一名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于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前10名、运兵车驾驶员体能测试前3名、森林消防值班员体能测试第1名列为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自动退出,则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在森林防火重点期,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大余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脱岗连续超过15天一年累计超30天的,报县林业局研究予以解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局审批后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六险,所需经费除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
(五)为稳定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五、未尽事宜,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林业局
县监察局
原标题: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2015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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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招聘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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