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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贵阳乌当区政法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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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5:08:20| 来源:乌当区政府门户网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由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招考(政法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具体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面谈和办公自动化基础能力测试(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报名者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报名者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招考(政法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合在政法部门工作的;

5.不符合本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6.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由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组织培训后分配到工作岗位。

因政法工作者所属特殊行业,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1.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除外)。

2.正式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2719元/月(含“年度绩效考核奖”、“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奖励工资:聘用人员在此招聘岗位工作满1年后的当年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以后,每年年底或次年初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龄工资从聘用满1年起每年上涨10元。

4.年度绩效考核奖: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考核优秀人员(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奖励标准适当上浮,奖励标准由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5.其它福利待遇:中共乌当区委政法委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原标题:当区政法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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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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