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取机考的方式,共设100题,其中单选题30题、多项选择题40题、判断题30题,考试时间45分钟。
(5)监考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6)阅卷: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点击“交卷”现场出分,由监考工作人员进行逐一登记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7)成绩宣布:笔试结束1小时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布笔试成绩。
4.面试。
(1)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时
(2)地点:永修县第一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式面试方法,对参考人进行提问打分。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每名参考人员在面试前有15分钟的备考时间,进入考场后回答面试问题时间为10分钟。
(5)出试卷及保密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外地聘请考官并出题及评分标准,打印密封后于考前半小时带入考场。
(6)评委:外地聘请五名考官
(7)成绩宣布:计分取五名考官平均分,面试结束1小时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宣布考试成绩。
(8)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分加面试分总和得出,确定合格入围人员按男、女两组进行现场公示。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六)政审。
由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听取和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并在永修县电视台、永修县人民政府网、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由县政府办(应急办)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协调落实。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待遇,不额外发放补助。
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试用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部队战士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5)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6)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永修县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100元/人·月(包含个人保险),津补贴为400元/人·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3. 伙食费、被装费参照武警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后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4.以上三项保障经费财政每人每年总和不突破4万元。
原标题:永修县合同制消防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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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修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男).doc
2.永修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女).doc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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