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采取封闭统一命题,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森林消防、应急维稳相关知识、2015年以来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对初步考察合格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按照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含2:1)按计划招聘人数招聘;不足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按照从考试到低分聘用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万安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脱岗连续超过15天一年累计超30天的,报县林业局研究予以解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月工资报酬为1800元/人,中餐补助150元/月,每满2周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月;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除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补助。现在岗聘用人员参照此标准重新核定工资。
(五)为稳定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伍,建立激励机制。从2016年起,县政府对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连续服务满五年的聘用人员(含现在岗聘用人员),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考核的方法,每年确定1名名额录用为正式职工,享受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具体录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林业局、县监察局按相关规定另行制定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县防火办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县人社局
六、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万安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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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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