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面试时间:7月7日,具体地点: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三楼会议室。
(六)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面试分数为100分。
(七) 考试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以转业、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并有3年及以上驾龄的人员按顺序优先;如果还存在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 公布成绩:2015年7月15日在南谯区政府网公布成绩,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考生成绩经公布无异议,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以转业、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并有3年及以上驾龄的人员按顺序优先;如果还存在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
(一)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 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交纳体检费(医院收取,金额未定)。
(三)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 因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组织实施。
(六)因考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南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由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 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
(六)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者3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参聘人员中从考试到低分等额递补。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1930元/人/月,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凡办理解聘、辞聘手续的,从下月起,停止缴纳各项费用。
九、方案解释
本次方案由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2015年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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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招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
2、 2015年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招聘工作岗位计划表.doc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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