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体检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农村警务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农村警务人员考察表》到市公安局政工科领取。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录用后属编外聘用人员,根据事业性岗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考。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文明梨城大家谈”微信公众平台(wmlcdjt)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6)
市公安局政工科 (0996)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综合监察室 (0996)
原标题: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事业性岗位农村警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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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农村警务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农村警务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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