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特长者持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转业或复退军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安协勤、协警人员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2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计算机测试不计分,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机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一)计算机测试题目:计算机管理与现场操作应用。
(二)综合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1:30。
(四)地点:高新区运管所二楼会议室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计划,按应聘者综合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高新区运管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按照应聘者综合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绵阳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天。
(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试用
规定有试用期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运管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运管所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高新区监察局
原标题:绵阳高新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公开招聘3名协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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