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2B铅笔2支、铅笔擦一块、垫板一片、小刀一把及黑色水笔一支。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序,原则上以招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等。
四、体检、考察、政审和聘用
(一)体检
1、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考试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二)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考试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三)聘用
1、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向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聘期二年,期满后可再续聘用。
3、有参加体检但未进入考察、政审的人员作为递补对象,今后遇报考职位有空缺,依次递补进入考核。
五、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人民币1800元,每满一周年加50元,每月另有考勤奖励,每月单位缴纳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等保险约计600元,食宿自理。
2、本简章由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考试聘用市区交通协管员简章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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