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3名特警,其中:市级6名、南湖区1名、秀洲区4名、嘉善县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人数等,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考试培训网()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25周岁(198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出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符合公安机关特警体检标准。
5.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合格,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
三、招考程序
2015年特警招考与四级联考、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具体安排:
(一)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 3月21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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