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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招警考试公告(1833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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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18:01:00|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十一、公示、录用(录取)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森林公安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林业厅审核,省司法系统直属单位录用司法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省公务员局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5)。

监督电话: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原标题: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点击下载>>>

1、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2、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xls

3、公安类、法医、物证和现场勘查检验相关专业目录.xls

4、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暨加分.doc

5、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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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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