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体能测评、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身高低于1.70米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在组织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有特殊技能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书、技能证书或原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特殊技能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类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所有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退役士兵类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聘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局委托信阳市保安服务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八、岗前培训
招聘协勤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训。训练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九、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协勤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7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
原标题:信阳市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第二批)
信阳市公安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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