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5年2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知识、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和县人社局网站公示。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如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5、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由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及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以及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过程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招聘
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时,聘用单位有空编且同意增加选聘名额的,同时聘用;不能增加名额时,按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和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八、纪律与回避
公开择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择优选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民政府网()和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及信阳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76—
县公安局:0376—
原标题:光山县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县公安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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