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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协警员10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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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10:36:44| 来源:成都高新人才网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该比例内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成都高新公安网()公布。

3.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4. 体能测试:根据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成都高新公安网()公布。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三)体检与政审

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 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5.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 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 体检政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协警员身份为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3.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补助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政策享受目标绩效奖,待遇从优。

4. 聘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接受正规警校培训。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028)、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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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云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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