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 0 0分。面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题。面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和鹤壁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聘用人员1:1.5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及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结果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鹤壁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武装看守队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鹤壁市司法局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由市监狱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市监狱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3.聘用人员到岗后,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合同,缺额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工资待遇
武装看守队员工资待遇按照《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人社[2011]93号)规定及现有队员的实际待遇执行。
原标题:鹤壁市监狱招聘武装看守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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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河南省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节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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