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含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为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2:1,不够开考人数的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围人员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以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单为依据)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2.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防火基本常识,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1)内容:入围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本职要求的综合素质,体能素质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远,3000米长跑,满分100分(面试综合素质与测试体能素质各占50%)。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年底,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四、招聘组织机构
成立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水清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欧阳永生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内。
(原标题:芦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2014年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实施方案)
芦溪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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