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湖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
2、招聘人数:共30人(其中:战斗员岗位18人,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4人,内勤岗位8人)。
3、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2月31日—198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专职队员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按照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江南都市报》、江西人才人事网()、东湖消防网()等媒体发布,并印制招聘海报在我区各社区、行政村张贴。
2、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二楼综合办公室(东湖区渊明北路140号),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11月 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其他具有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对应的单位证明、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战斗员、驾驶员兼战斗员按40%,内勤人员按20%计入总分)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3000米跑(占体能测试40%)17分钟以内合格,男子100米跑(占体能测试40%)16秒50以内合格,男子俯卧撑(占体能测试20%)30个以上合格;女子800米跑4分30秒以内合格,女子100米跑22秒以内合格。各项体能测试均合格后,才有资格进入笔试。
评分标准如下: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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