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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澄迈县公安局招聘50名特勤队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4年海南澄迈县公安局招聘50名特勤队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1-05 16:34:13| 来源:澄迈县政府网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亲友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文身图案和所刺“字”、“点”,带有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的;或者文身、刺字、点部位有碍仪容的;

6、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7、因违法犯罪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正被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七)聘用:政审合格人员,根据《澄迈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澄办发〔2014〕53号)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工资基数(目前为970元/月,今后如省政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增加岗位津贴500元/月,在此基础上,按特勤队员被聘用时间计算,每1工龄年增加20元。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我县社平工资60%的标准缴纳,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交,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

以上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五、用工管理

招聘的特勤队员与县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完善用工手续后派遣到县公安局用工,由县公安局组织培训后安排上岗,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以及完成县公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新招聘的特勤队员由巡警大队统一管理,派驻福山派出所特勤中队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特勤队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县公安局的相关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六、聘用年限

本次招聘的特勤队员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期满后终止合同,由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转岗到其他警种担任协勤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重新实行劳务派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如果本人不同意继续转为县公安局其他协勤人员岗位工作的,由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后终止用工,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澄迈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王警官

李警官

陈警官

(原标题:澄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50名特勤队员简章)

点击下载>>>

1、澄迈县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2、澄迈县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体能测试实施规则.doc

澄迈县公安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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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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