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11月20日,在十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1月21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另外,体检中:色盲,不合格;患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文身,不合格;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2014年11月25日至26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2014年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五)培训
对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
分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特殊需要的人才视情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具体岗位工资标准见职位表。
(二)其他
1、对协勤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浮动工资随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年终考核优秀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2、协勤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所有正式聘用的协勤人员与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不提供食宿;
4、各类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5、其他未尽事项由市公安局、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解释。
(原标题:十堰市公安局招聘60名协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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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招聘协警职位表.xls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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