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政审对象。
6、拟定招聘人选。
由我局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考核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
7、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业务培训工作由我局统一按照《铜仁市公安机关协勤文职人员上岗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
8、聘用。
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我局提出岗位安排方案,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比照正式聘用人员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待遇1500元,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着统一协勤制服。
3、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原招聘单位提供支持和帮助,被录用(聘用)的从正式派遣之日起计算工龄。
4、受聘协勤、文职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5、协勤人员在聘用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食宿自理。
联系人:刘水波、鲁婷
联系电话:、
(原标题: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编制外协勤人员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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