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专业基础知识等。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专业测试。测试总分100分,测试内容: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测试时间:2014年10月28日下午15:00-16:00
测试地点: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通知。
测试考官: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专业测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同时参加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州公安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政审工作。
考察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有无违法违纪、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政审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州公安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者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其它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经考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经州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考调工作在州公安局纪委的监督下进行。《黔西南州公安局2014年面向全州考调行政工勤人员工作方案》由州公安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黔西南州公安局2014年面向全州考调行政工勤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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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黔西南州公安局面考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2014年黔西南州公安局考调人员报名表.doc
黔西南州公安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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