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用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若职位录取出现面试分数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对体能测试和面试入围的前50名(其中男44名,女6名)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如有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或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福利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反恐防暴协警,属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合同聘用管理,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按核定给予保障,由县公安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保障,执行国家劳动法有关假期制度。协警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工资组成合计2000元,并办理社保、医保以及人身意外保险和提供一年四季执勤服装。
六、培训和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惠东县公安局协警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由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和不胜任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人员将解除聘用关系,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惠东县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反恐防暴协警公告)
惠东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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