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考核主要实行月量化考核制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当月参加执勤、训练、学习和遵章守纪情况。考评的结果应当与绩效奖励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考核成绩100分为优秀,90-99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当月不发放绩效奖励工资。
年度考核为综合性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年内有1个月量化考评评为不合格的,不能评为优秀,有3个月量化考核为不合格的不能评为称职。
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评定、年度奖励、续聘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被评为不称职的,不能参加年度评优评先、参加晋升上一级的等级考核或续签下一期合同。
第七条 凡经年度考评不称职或参加升级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评为高一级等级。第二年的工资标准除队龄工资正常递增外,其它工资按原等级标准发放。
第八条 经用人单位申请、支队考核合格并批准,二级以上(含四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担任副班长,三级以上(含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担任班长或中队长助理,享受职务津贴,职务津贴自下达任职命令的第二个月起,与工资一同发放。中队长助理、正(副)班长每任期为一年,任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应重新选聘。
中队长助理、正(副)班长公开选聘的程序: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个人向中队党支部提出申请,中队党支部审查个人申请条件后,向大队党委提出推荐意见,大队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公开竞聘,并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向中队全体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正(副)班长经大队考核合格后,报支队批准才能正式任命。中队长助理需经总队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总队统一任命。
第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前解除服务关系,按照离队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基础工资,停发工龄工资、补助工资及职务津贴。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休假待遇:
(一)工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轮休不少于8天,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工休假。工休假可按月累计,集中休假。
(二)婚产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3天,属于晚婚晚育的,另外增加12天婚假。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7天。婚假和陪产假不计入当年的年假。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义务兵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轮休期间的伙食费不退给个人,休年假按标准退给10天的伙食费。
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休假,各用人单位在保证执勤需要的基础上合理调配,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休假权益的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休假由大队主官批准,并报支队司令部备案,机关和直属单位由支队参谋长批准。
第十三条 工资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应由基本工资、队龄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等级工资五部分组成,并按月发放。中队长助理、正(副)班长、驾驶员等重点岗位的工资待遇应高于普通战斗员职务工资。工资标准按《广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消防战斗员)》执行。
第十四条 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评定为一级,工资为基本工资1400元、队龄工资10元、职务工资(待定)、绩效工资500元、高危从业人员补贴400元,共计2310元。每年发1个月奖励工资,年度考核合格按照上年12月份基础工资发放。以后逐年递增,具体递增方法请查看附件:1广西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标准(消防战斗员)。
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2种方式,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政审表、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1、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10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北海西南大道东消防指挥中心4楼军需装备科
3、网上报名投递资料到QQ邮箱:1474957679
联系方式:(办公室)。
联系人:任托(培训基地副主任)、黄小容(文员)、庞琴(文员)
(二)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面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体能考核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三)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评定为一级。
(四)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支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六、培训:
对拟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军人素质养成、消防业务技能、军事政治教育、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支队负责。第二部分主要包括:防火、灭火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信息处理等内容。对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教员由支队官兵担当,培训时间为30天。
七、分配去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铁山港消防站,承担以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八、管理使用:
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特别提示:
1、凡是符合条件人员皆可报名,支队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与招聘工作无关的一切费用。
2、我支队从未委托任何个人、单位或中介机构进行招聘工作及收取任何费用,请社会大众谨防不法人员利用我支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机会,以介绍、安排工作为由收取费用进行诈骗。
3、我支队特此声明,不法分子及中介机构利用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名义诈骗中介费用等行为与我支队无关。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此机会收取不法费用的,请大家对此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我们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原标题: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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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标准(消防战斗员).doc
2014年广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2014年广西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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