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0月10日(在报名点领取)。
(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考职位性质、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每人面试时间7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四、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量,由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等,另行规定。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聘用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确立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基本工资1500元,统一食宿,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保。聘用期间统一着装,统一训练,集中管理。
巡防队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六、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巡防队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巡防队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巡防队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简章由兰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兰陵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4年兰陵县公安巡防队员招聘简章
兰陵县公安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9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5
01-20
01-20
01-17
01-07
01-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