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常管理
被招聘的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协管员要严格执行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工资补贴:
1.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能。
六、待遇
被招聘的质量安全监督协管员、工程技术协管员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和特殊岗位补贴每月共10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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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招聘计划表.xls
2、住建局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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