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选调人员待遇及分配
1、本次选调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选调的10名公安民警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刑侦内勤岗位及基层所队。
六、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公安民警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选调公告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网上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内网等同步发布。
3、报考人员须保证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4、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 “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本人笔试、面试、体检甚至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报考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政工室)
(县人社局公务员科)
技术支持电话: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长沙县公安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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