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事宜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6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函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现场报考者须提交《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2寸免冠着装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毕业证(学位证)、专长证书、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需当地人事部门出具)以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函报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2年6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邮编:629300),并于通知领取《准考证》前一天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所交材料概不退还,代为保管保密。
(四)资格审查:由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遴选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遂宁市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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